定了!我国首次明确家畜家禽种类范围,33种畜禽列入
发布时间:2020年06月01日 阅读次数:646 来源:经济日报 作者:管理员
5月29日,经国务院批准,农业农村部正式公布《国家畜禽遗传资源目录》(简称《目录》),首次明确家畜家禽种类范围。畜禽范围是如何确定的? 为什么狗和一些驯养的野生动物没有列入?记者就《目录》的制定背景、主要内容采访了农业农村部负责人。
为何要出台首份《目录》
按照《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简称《决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国务院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畜禽遗传资源调查工作,公布经国务院批准的畜禽遗传资源目录。近期,农业农村部密集研究,加快推进《目录》制定工作,先后征求了36个中央和国家机关、31个省级人民政府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意见,多次听取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及产业界专家学者意见,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29日正式公布。
“《目录》是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和《畜牧法》的重要配套文件,明确了哪些动物属于家畜家禽,哪些畜禽的遗传资源保护利用、繁育、饲养、经营、运输等活动适用于《畜牧法》管理,既充分考虑了当前
畜牧业生产实际需求,又科学兼顾了未来畜产品安全消费的发展趋势。” 该负责人说,《目录》的实施,对于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具有重要意义;对于准确把握畜禽范围,正确处理好资源保护利用与产业发展的关系,促进畜禽养殖业健康发展和农牧民持续增收具有现实意义。
“《目录》的制定和实施,将有力促进我国
畜牧业持续健康发展,保障畜产品有效供给和质量安全。”该负责人表示,我国畜禽遗传资源丰富,长期驯化和定向选育的家畜家禽,有效支撑了我国
畜牧业发展。改革开放40年来,
畜牧业发展步入快车道,总产值近3万亿元,增加了142.5倍;肉、蛋总产量位列世界第一位,分别占全球总产量的26%、40%。畜禽种业已经成为我国现代
畜牧业发展的战略支撑。
据介绍,在《目录》实施过程中,一方面将加强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利用。深度挖掘畜禽优异种质、优异基因,加快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畜禽新品种;加强地方特色畜禽遗传资源的产业化开发,提升畜禽遗传资源保护与利用水平。另一方面将强化畜禽种业与
畜牧业监管。加强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管理,健全畜禽良种繁育、饲养管理、产品加工、疫病防控等体系。依法加强水貂、银狐、北极狐、貉等毛皮动物饲养管理,严禁以食用为目的的胴体经营。
畜禽范围是如何确定的
“在《目录》制定过程中,我们重点把握四条原则:一是坚持科学,畜禽是哺乳纲和鸟纲范围的家养动物,列入《目录》的畜禽必须经过长期人工饲养,有稳定的人工选择经济性状;二是突出安全,优先保障食品安全、公共卫生安全、生态安全;三是尊重民族习惯,兼顾多民族生产生活资料和传统文化等因素;四是与国际接轨,参照国际通行做法等。”该负责人说。
按照上述原则,《目录》列入了33种畜禽,包括传统畜禽17种、特种畜禽16种。这些畜禽都是经过人类长期驯化和选育而成的家养动物,具有一定群体规模、主要用于农业生产的品种,种群可在人工饲养条件下繁衍,为人类提供肉、蛋、奶、毛皮、纤维等产品,或满足役用、运动等需要。
据介绍,传统畜禽是我国
畜牧业生产的主要组成部分。其中猪、牛、羊、马、驴、鸡等驯化超过上万年,骆驼、兔、鸭、鹅、鸽、鹌鹑等驯化少则也在千年以上。特种畜禽是
畜牧业生产的重要补充,一部分是国外引进种类,在我国虽然养殖时间还不长,但它们在国外至少也有上千年的驯化史,种群稳定、生产安全,如羊驼、火鸡、鸵鸟等;一部分是我国自有的区域特色种类,养殖历史悠久,已经形成比较完善的产业体系,如梅花鹿、马鹿、驯鹿等;还有一部分是非食用特种用途种类,主要用于毛皮加工和产品出口,已经有了成熟的家养品种,如水貂、银狐、北极狐、貉等毛皮动物。
部分动物品种为何未列入
狗是大家熟悉的家养动物,为什么这次没有列入《目录》?这位负责人说,《目录》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期间,有关“狗是否列入《目录》”的意见中,大多数赞成狗不列入《目录》。狗的驯化历史悠久,过去主要是看家护院与狩猎放牧;现在狗的用途更加多样化,体现为宠物陪伴、搜救警用、陪护导盲等功能,与人类的关系更加密切。联合国粮农组织统计的家畜家禽中没有狗,国际上普遍不按畜禽管理,如韩国《畜产法》所列畜禽也不包括狗。还应看到,随着时代进步,人们的文明理念和饮食习惯在不断变化,一些关于狗的传统习俗也会发生改变。
“《目录》属于正面清单,列入的畜禽按照《畜牧法》管理,狗虽没有列入《目录》,但也不属于野生动物,并不意味着不能养。对于狗的管理,有关部门和地方已有了一些经验和做法,出台了限养、登记、强制免疫等制度规定。今后各地可结合本地实际,在听取各方意见基础上,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实现规范管理。” 该负责人说。
很多人好奇,《目录》中的畜禽和我们在野外见到的野生动物有哪些区别? 这位负责人解释说,《目录》所列畜禽有明确的法律边界和严格的科学边界。众所周知,家畜家禽是由野生动物驯化而来的,其遗传结构和生物学特性与野生动物相比,通常在以下几个方面有本质的变化:一是克服野性,适合群养饲养;二是克服季节性发情的习性,可常年繁殖;三是遗传性能稳定,有一定的种群规模,能够不依赖于野生种群而独立繁衍;四是有成熟的品种,生产性能、经济性能显著提高。
一些驯养的野生动物为何没有列入《目录》?“自然界的哺乳纲动物多达5400多种、鸟纲动物9800多种,绝大部分是野生动物。”该负责人表示,部分地方和养殖户建议将一些在养野生动物列入《目录》,由于这些在养野生动物,有的人工饲养时间不长,有的种源需要从野外采集、与野生种群难以区别,有的公共卫生风险不清,有的不属于哺乳纲、鸟纲范围,均不具备家畜家禽的标准和条件,不宜列入《目录》,继续依据野生动物保护法及相关法规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