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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进畜牧业高质量发展的权威解读

发布时间:2020年10月09日 阅读次数:819 来源:农业农村部、中国三农发布 作者:管理员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畜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围绕加快构建现代养殖体系、动物防疫体系、加工流通体系以及推动畜牧业绿色循环发展等方面作出全面部署。记者就《意见》相关问题采访了农业农村部畜牧兽医局局长杨振海。

问:近年来,特别是近一个时期,畜牧业发展和生猪稳产保供工作受到高度重视。此次专门出台促进畜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是出于什么考虑?

答:近年来,我国畜牧业综合生产能力不断增强,在保障国家食物安全、繁荣农村经济、促进农牧民增收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当前畜牧业发展面临着资源环境约束趋紧,重大动物疫病风险和威胁加大等新情况,同时支持保障体系不健全、产业发展质量效益不高、抵御风险能力不强等老问题也都还存在,畜产品稳产保供的基础仍不牢固。2018-2019年生猪产能严重下滑,使这些问题集中暴露出来。国家及时出台了一大批含金量高、针对性强的政策措施,明确提出生猪稳产保供省负总责,层层压实责任,生猪生产得到较快恢复,猪肉价格正逐步趋稳回落。当前畜牧业发展的总体形势是好的,但这一轮生猪生产波动,给了我们强烈的警示,凸显出加快畜牧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性、紧迫性。出台《意见》,就是要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加快转变畜牧业发展方式,稳定和延续行之有效的政策,创设适应行业发展新形势的政策措施,努力从根本上消除肉蛋奶生产供应的问题隐患,全面提升畜产品供应安全保障能力。

《意见》共分为6个部分24条,明确了畜牧业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发展目标,突出了提升畜牧业整体素质的关键措施,明确了省级人民政府对畜产品稳产保供的责任,是指导今后一个时期我国畜牧业发展的纲领性文件,对于保障畜牧业持续健康发展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问:《意见》对健全饲草料供应体系做出了具体部署,下一步如何抓好落实?

答:兵马未动,粮草先行。饲草料成本约占养殖成本的60%-70%,提高畜牧业竞争力,必须建设品类更全、质量更优、效率更高的饲草料供应体系。下一步,我们一方面以粮改饲为重要抓手,加快发展饲草产业,增加优质饲草供给,补齐草食畜牧业高质量发展短板。另一方面,要做大做强做优饲料工业,着力增强饲料原料供给保障能力和饲料产品转化效率,为畜牧业节本增效提供更有力的支撑。重点抓好四件事。

一是制定实施饲草产业发展规划,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北方农牧交错带为重点区域,以全株青贮玉米、苜蓿、燕麦草等为主导品种,统筹兼顾其他区域和其他饲草品种,加快建设现代化的饲草产业体系。

二是系统开展饲料资源调查,科学评价常用饲料原料的有效营养成分,健全饲料原料营养价值数据库,为精准配料、精准用料创造更好条件。

三是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创新环境,强化政策支持,引导加快生物饲料、安全高效饲料添加剂等新技术的研发应用,为饲料产品品质和利用效率双提升注入新动力。

四是加强技术集成与推广服务,引导饲料企业更好统筹利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积极推进饲料配方结构多元化,特别是促进玉米、豆粕减量替代,增强适应饲料原料市场波动的能力。

问:《意见》明确提出,要建立健全动物防疫体系。请问我国动物防疫体系建设现状如何,农业农村部和有关部门下一步将如何落实《意见》要求?

答:2018年8月非洲猪瘟传入我国之前,各地动物疫情形势相对平稳,一些地方出现了忽视动物防疫工作的倾向,动物防疫体系有所弱化。目前,三分之一以上的省份撤销了省级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约五分之一的县不再设立乡镇畜牧兽医站,“职能淡化、力量弱化、支持虚化”等问题较为突出,重大动物疫情发现报告难、及时处置难,这是防控工作的重大隐患。

下一步,我们将会同有关部门按照《意见》要求,进一步加强动物防疫体系建设。一是指导落实防疫责任。督促指导各地落实动物防疫属地管理责任,依托现有机构编制资源,建立健全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和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指导畜禽养殖、贩运、屠宰加工等各环节从业者,落实动物防疫主体责任。二是夯实基层动物防疫人员队伍。组织实施乡镇动物防疫特聘计划,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从科研教学单位一线兽医服务人员、企业兽医技术骨干、执业兽医、乡村兽医中招募一批特聘动物防疫专员。三是加强动物防疫基础设施建设。通过动植物保护能力提升工程等投资渠道,加强动物疫病防控实验室、动物防疫专用设施、边境监测站、公路检查站等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基层动物防疫硬件水平。

问:农业农村部将如何贯彻落实《意见》提出的“加快构建现代加工流通体系”?

答:屠宰加工和流通环节一头连着养殖端,一头连着消费端,是整个畜牧业承上启下的关键环节。农业农村部将按照《意见》要求,从三方面推进有关工作。一是加强屠宰行业清理整顿,规范行业秩序。继续开展生猪屠宰标准化示范创建,加快屠宰行业转型升级步伐,提升行业整体水平。加快《生猪屠宰管理条例》配套规章制定,出台生猪屠宰企业产品质量风险分级管理办法,积极指导地方出台法规规范牛羊禽屠宰管理。二是加快屠宰产能布局优化,健全冷链配送体系。引导优势屠宰产能向东北、华北、黄淮海和中南部分省份养殖集中区域转移,推动畜禽就地就近屠宰,补齐“冷链配送体系”的短板,减少活畜禽长距离调运,促进“运畜”向“运肉”转变。三是积极争取有关支持政策,完善保障措施。通过中央财政转移支付等现有渠道,加强对生猪屠宰标准化示范创建和畜禽产品冷链运输配送体系建设的支持。会同有关部门落实相关环节用水、用电优惠政策。

问:针对《意见》提出的“发展适度规模经营,扶持中小养殖户发展”,农业农村部下一步有哪些具体措施?

答:发展适度规模经营是现代畜牧业的发展方向,是高质量发展的必由之路。我国畜牧业是在一家一户分散养殖的基础上逐步发展壮大起来的,目前全国畜禽养殖规模化率达到64.5%,规模化养殖已经成为肉蛋奶市场供应的主体。但也要看到,我国畜禽规模养殖与发达国家相比,还有相当差距,设施装备条件差,生产效率不高,与规模化相对应的标准化生产体系还没有全面建立起来。

下一步,我们将重点抓好以下工作:一是加强典型示范引领。组织开展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创建,以畜禽良种化、养殖设施化、生产规范化、防疫制度化、粪污无害化为重点,以点带面辐射带动全国畜禽适度规模养殖发展。二是提升规模养殖场机械化水平。加大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对畜牧机械设施装备的支持力度,加快推进规模养殖场生产全程机械化,着力解决疫病防控、畜产品采集加工、粪污收集处理与资源化利用等薄弱环节机械设施装备应用难题。三是强化技术指导服务。发挥畜牧兽医技术推广机构、国家产业技术体系和行业协会的技术优势,建立健全不同畜种的标准化生产体系,总结推广适度规模养殖的典型模式。四是鼓励引导龙头企业“以大带小”。坚持抓大不放小,支持龙头企业通过“公司+农户”、托管、入股加盟等多种形式,完善利益联结机制,带动中小养殖场户提高饲养管理水平和生物安全防护水平,实现增产增收。

问:为确保《意见》各项政策落到实处,农业农村部有哪些具体措施?

答:围绕《意见》的贯彻落实,农业农村部将重点做好四方面工作。

一是严格落实工作责任。《意见》的贯彻落实需要各方面的共同努力。我们将会同各有关部门,制定和完善具体工作措施,加大督促考核力度,重点推动严格落实省负总责和“菜篮子”市长负责制,保障畜牧业发展用地,清理超越法律法规规定的禁养限养,确保《意见》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二是强化政策资金支持。针对标准化规模养殖、动物疫病防控、粪污综合处理利用、屠宰加工和冷链配送等重点环节,进一步加大畜牧业扶持政策落实力度,加强财政保障和金融服务,创新项目支持手段,保证政策资金效果。

三是推进“放管服”改革。解决好发展畜禽养殖生产的准入和准营问题,简化畜禽养殖用地取得程序以及环境影响评价、动物防疫条件审查、种畜禽进出口等审批程序,缩短审批时间,强化事中事后监管。

四是发挥企业主体作用。畜牧企业是促进畜牧业高质量发展的主体。大力支持企业提升品质、打响品牌、做大做强,充分发挥龙头企业带动中小养殖户融入现代畜牧业的作用,促进畜牧业高质量发展。

问:目前生猪生产恢复和猪肉市场供应情况怎样?

答:在市场拉动和政策推动下,今年以来,养猪场户补栏增养的积极性很高,生猪生产恢复较快。据农业农村部监测,6月份和7月份,生猪生产恢复的两个重要拐点相继出现,即能繁母猪和生猪存栏先后实现同比增长。8月份,能繁母猪存栏环比增长3.5%,连续11个月增长,同比增长37%;生猪存栏环比增长4.7%,连续7个月增长,同比增长31.3%。照此趋势,我们有信心实现全年生猪产能基本恢复到接近常年水平的目标。

随着生猪市场供应的逐步改善,8月份猪肉价格震荡趋稳,9月份以来连续4周下降。9月第4周(9月21-9月27日)全国集贸市场猪肉价格为每公斤54.12元,环比下降1.6%,比2月中旬的最高价格低5.52元。据专家模拟研判,今年9-12月生猪出栏将逐月增加,将比去年同期增长17.3%,预计猪肉平均价格也将低于去年同期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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