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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经销外来生猪肉品必须到指定地点进行登记

发布时间:2014年10月30日 阅读次数:1145
   24日全市“放心肉”工程推进会获悉,我市将从下月起实施《常州市区外来生猪肉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凡向市区范围销售的外来生猪肉品,将统一纳入我市肉菜流通追溯体系管理。副市长方国强出席会议并讲话。
 
  下月开始,我市还将在凌家塘农副产品批发市场设立外来肉管理中心,对进入我市的外来生猪肉品统一进行登记、复验、换票和日常管理。
 
  今后,经销外来生猪肉品必须到指定地点进行登记,录入相关信息;市内各饭店、宾馆、医院、旅店、学校、机关食堂,建筑工地等集体伙食单位、肉食加工单位和个人,都要建立严格的猪肉购入登记办法,详细记载购肉渠道、时间、数量等,做到肉证相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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